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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检方依法起诉以朱宝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

杭州检察 2021-04-27


日前,杭州市检察院以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聚众斗殴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寻衅滋事罪、职务侵占罪、强迫交易罪、故意毁坏财物罪、故意伤害罪、非法拘禁罪等,依法对朱宝良、庞伟民、赵伟峰、骆其金、雷银法等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。


经审查查明,上世纪90年代末,被告人朱宝良承租杭州市福华丝绸厂场地,建成杭州环北小商品市场,在之后的经营过程中逐步积累经济实力,并以公司运营为纽带,招募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,逐渐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,在本市下城区、桐庐县等地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、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、故意毁坏财物等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50余起,造成多人受伤,导致群众在合法利益遭到不法侵害后,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,非法控制物流、装修等行业;通过插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,培植代言人,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纵容,实施寻衅滋事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,非法占用集体土地,侵占旅游资源,长期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百姓,对群众形成威吓,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及政治生态。


同期,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其他成员,由淳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

目前,该系列案正在两级法院审理中。


供稿 | 第一检察部

编辑 | 赵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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